最高法督辦江蘇“4700元錯扣案” 法官登門道歉

  來源:北京時間李英強2016-11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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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北京時間”從當事村民呂高梅處獲悉,最高法關注到該事件,發(fā)督辦函要求沛縣法院處理好此事。當天,縣法院法官專門登門道歉,并賠償誤工費。

沛縣法院法官孫德龍向呂高梅道歉

去年4月,江蘇沛縣人民法院在執(zhí)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時,弄錯被執(zhí)行對象,將該縣楊屯鎮(zhèn)歡口村村民呂高梅銀行卡4700元存款強制扣劃。隨后,呂高梅向法院索要18個月無果。

今年10月28日,“北京時間”(微信號:btime007)對事件報道后,引起多方關注。

11月1日,該報道刊發(fā)4天后,“北京時間”從當事村民呂高梅處獲悉,最高法關注到該事件,發(fā)督辦函要求沛縣法院處理好此事。當天,縣法院法官專門登門道歉,并賠償誤工費。

法官登門道歉 賠償700元誤工費

呂高梅告訴“北京時間”(微信號:btime007),沛縣法院執(zhí)行局局長蔡沖、法官孫德龍1日當天來到她家中,向她當面道歉:“由于我們的工作疏忽,給你帶來了麻煩,希望你能諒解。”


4700元錢是呂高梅打工半年的全部積蓄。為了要回錯扣的錢,她18個月里多次請假跑銀行、法院。此次為了彌補呂高梅的損失,法院向其賠償了700元誤工損失費。

呂高梅告訴“北京時間”(微信號:btime007),法官還向她出示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督辦函,要求沛縣法院積極處理好錯劃款一事。

呂高梅說:“兩名法官告訴她,由于這個錯誤,接下來法院還得給他們相應的處分。另外,今年沛縣法院的評功評先進,上級法院會一票否決?!?

最后,雙方達成諒解,呂高梅在法官帶來的諒解書上簽字,表示不再追究法官的過錯責任。

11月1日下午,“北京時間”(微信號:btime007)致電沛縣法院辦公室,工作人員表示,法院雖然已對當事人進行了退款、賠償、道歉,但法院內部還要進一步調查,視調查結論給予涉事法官相應處理。

另外,針對最高人民法院的督辦函,沛縣法院正在抓緊整理匯報材料。

事件回顧:一場耗時18個月的討債

2015年4月25日,呂高梅銀行卡中的4700元錢不翼而飛,后查證得知,和自己同名的一個人因涉及一起借貸糾紛,被法院強制扣劃款。而她成了這次烏龍扣款的“替罪羊”。

銀行出具的《協(xié)助扣劃存款通知書》 圖/北京時間

法院后來發(fā)現(xiàn),涉案的“呂高梅”和她同鎮(zhèn)不同村。

“既然執(zhí)行錯了就退還我錢唄!”呂高梅隨后向法院要錢,遭遇了麻煩。法院執(zhí)行局法官孫德龍表示,只有從真正的被執(zhí)行人那里執(zhí)行到錢,才能退還4700元錢。

被拖欠18個月后,2016年10月24日,“北京時間”就呂高梅的遭遇致電沛縣法院辦公室,工作人員表示,會把情況及時匯報領導。

一天后,呂高梅收到了被錯扣的4700元,縣法院執(zhí)行局蔡局長告訴她,這是他個人先出錢墊付的。(編輯:月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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